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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间环评核心要求说明

发布人:山东华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23 09:18:11 浏览次数:1
危化间环评核心要求主要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涉及选址、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方面,具体如下:


  • 选址要求:应避免选择强震地带(如超过 7 度地震烈度地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同时,要充分考虑与居民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确保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重大环境风险。
  • 建设要求
    • 布局与隔离:危化间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 液体泄漏防范: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
    • 渗滤液收集: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 防渗处理: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⁷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¹⁰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污染防治要求
    • 大气污染防治:贮存易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排气筒高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危化间应保持密闭,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原则完善排水系统,场区必须严格采取防渗、防腐、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 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 环境管理要求
    • 专人管理:需设置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 标识设置:危化间门外应挂有危险品标识牌,室内应上墙固废管理制度、固废产生工艺流程图及固废台账等。容器或包装袋上要有明显标志和警示语,注明危险废物种类、危险特性等信息。
    • 台账记录: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危废的出入库时间、种类、数量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 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工具及设备,如消防沙桶、灭火器等。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