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特性,需严格遵循 “分类存放、防泄漏、控环境” 原则:
分类与相容性管理
- 按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分类存储,具体如下:
- 易燃液体(如乙醇、汽油):远离火源、热源,单独存储于阴凉处,温度≤30℃(高温季节需加装空调降温)。
- 氧化剂(如高锰酸钾、硝酸铵):远离易燃物、还原剂(如硫磺、铁粉),避免摩擦、撞击(防止引发爆炸)。
- 腐蚀性物质(如硫酸、氢氧化钠):单独存放于防腐蚀区域,与金属制品、易燃易爆品隔离(如硫酸泄漏会腐蚀金属,释放氢气引发爆炸)。
- 有毒物质(如氰化物、氯气):存储于密闭区域,配备有毒气体报警器,与食品、医药等物品严格隔离。
堆码与容器要求
- 堆垛规范:不超高(一般≤2 米,根据容器强度调整)、不超重,堆垛间距≥0.5 米,避免倾斜、倒塌;桶装危化品需直立放置,用托盘垫起(防止地面腐蚀),禁止横放堆叠(防止泄漏)。
- 容器密封:存储容器(如钢瓶、塑料桶、玻璃瓶)需完好无损,阀门、盖子拧紧,避免泄漏;对易挥发危化品(如乙醚、甲醛),需使用防爆冰箱或密封储罐存储,减少挥发。
- 限量存储:单个存储间的危化品总量需符合规范(如小型存储间易燃液体≤500L),超量需扩容或分设存储间。
存储间需配备充足的安全设施,确保风险可监测、事故可控制:
消防设施
- 灭火器:根据危化品类型配置(如易燃液体用干粉 / 二氧化碳灭火器,忌用水基型;金属火灾用专用 D 类灭火器),数量满足 “每 50㎡至少 2 具”,定期检查压力(每月 1 次)、更换药剂(每年 1 次)。
- 辅助设备:配备消防沙(≥0.5m³)、灭火毯(≥2 块)、消防栓(水压≥0.2MPa),确保覆盖所有存储区域。
防爆与通风
- 防爆设备:使用防爆灯具(Ex dⅡCT4 级)、防爆开关、防爆风扇,禁止非防爆电器(如手机、普通插座),电线穿镀锌钢管密封。
- 通风系统:机械通风(每小时换气≥12 次),风口设置在气体易积聚处(如易燃液体区地面、有毒气体区顶部),风机采用防爆型,与报警器联动(气体超标自动启动)。
检测与报警
- 气体报警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乙醇、甲烷等,量程 0-100% LEL)、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测氯气、氨气等,按 TLV 值设定阈值),定期校准(每 3 个月 1 次),报警信号联动声光报警及通风。
- 温湿度计:实时监测存储温度(一般≤30℃,特殊危化品如硝酸铵≤25℃)、湿度(≤60%),超标时启动降温 / 除湿设备。
应急防护与泄漏处理
- 防护用品:配备防毒面具(根据气体类型选过滤式 / 隔绝式)、护目镜、耐酸碱手套、防化服(≥2 套),放置在入口处易获取位置,定期检查密封性。
- 应急设备:洗眼器(距操作区≤30 米,水流≥1.5L/min)、喷淋装置(覆盖全身,压力≥0.2MPa),每周测试功能;泄漏处理桶(含吸附棉、中和剂、防渗垫),针对酸碱、易燃液体等分类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