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具有易燃烧、易爆炸的特性,其存储放置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规范,从存储场所、容器选择、堆放管理到环境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专用仓库 / 区域
- 必须设置独立的专用仓库或封闭区域,严禁与非易燃易爆品混存,尤其要远离火源(如明火、焊接作业点)、热源(如暖气、锅炉、阳光直射处)及电源(如配电箱、非防爆电器)。
- 仓库需为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如砖墙、混凝土屋顶),门窗采用防火材质(如防火门、防爆玻璃),地面铺设防静电、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如导电橡胶、水磨石),并设置防爆墙或防火隔离带与其他区域分隔。
通风与防静电
- 配备防爆型通风设备(如防爆排风扇),确保空气流通,降低易燃易爆蒸气或粉尘浓度(如汽油蒸气爆炸极限为 1.4%-7.6%),通风频率建议每小时不少于 12 次。
- 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仓库内所有金属设备(货架、容器)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操作人员需穿防静电工作服、导电鞋,禁止携带手机、钥匙等易产生火花的物品。
容器要求
- 需使用密闭、抗压、防爆的容器,根据物品性质选择材质:
- 液体类(如汽油、酒精):使用金属容器(铁桶)或防爆玻璃容器,严禁使用塑料容器(易产生静电且可能被腐蚀),容器盖需带密封垫圈,确保无泄漏。
- 固体类(如硝化棉、红磷):使用不易摩擦产生火花的材质(如铁皮箱),包装需密封防潮(防止受潮后反应放热)。
- 容器外部必须张贴清晰的安全标签,注明物品名称、危险性(如 “易燃液体”“爆炸品”)、闪点、爆炸极限、应急措施及责任人信息。
包装限制
- 包装需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避免过度包装或包装破损(如袋装易燃易爆固体需使用双层加厚牛皮纸袋,外裹铁皮)。
- 对于性质不稳定的易燃易爆品(如过氧化钠),需添加稳定剂(如乙醇),并在包装上注明稳定剂名称及比例。
堆放规范
- 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如氧化剂与还原剂、强酸与强碱),间距不小于 1 米;同一类物品按生产日期、批次堆放,先进先出。
- 高度与间距:堆垛高度不超过 2 米(液体类不超过 1.5 米),堆垛之间留不少于 0.8 米的通道,与墙壁、屋顶、灯具的间距不小于 0.5 米,避免挤压、碰撞。
- 禁止倒置:对于有方向性要求的容器(如气瓶),需直立堆放并固定(如用铁链固定在货架上),防止倾倒泄漏。
存储量限制
- 单个仓库的最大存储量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如小型仓库存储易燃液体总量不超过 5 吨。
- 临时存放(如车间暂存)的易燃易爆品,需设置专用防爆柜,存放量不超过当班使用量,且存放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消防设备配置
- 按存储物品类型配备相应灭火器:
- 液体类:配备 ABC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基型灭火器,因液体易燃且可能流动扩散)。
- 固体类:配备干粉灭火器、沙土(用于覆盖灭火,如金属钠燃烧)。
- 安装防爆型火灾报警器、喷淋系统(需为干式喷淋,避免低温环境下结冰),仓库门口设置消防沙池(容积不小于 0.5 立方米)和灭火毯。
应急处置
-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泄漏处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流程,并定期演练(每季度至少 1 次)。
- 配备应急物资:防静电泄漏处理工具(如吸附棉、防爆铲)、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隔热手套)、急救药品(如烧伤药膏),并在仓库入口处设置应急联络牌(消防 119、环保部门电话)。
- 每日检查:查看容器是否泄漏、标签是否清晰、通风系统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记录环境温度(易燃液体存储环境温度不超过 30℃)。
- 每周检查:检测防静电接地装置有效性、堆垛稳定性,清理仓库内杂物(如废纸、油污),禁止在仓库内进行维修、焊接等作业。
- 定期检测:每半年委托专业机构检测仓库防爆设施、通风系统性能,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通过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易燃易爆品存储过程中的火灾、爆炸风险,确保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等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