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危废库建设需要的审批手续和验收标准如下:
审批手续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需向当地发展和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申请项目立项,获得项目批准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根据危废库的规模、性质和环境影响程度确定。环评文件需对危废库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完成编制后,将环评文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经审查通过后取得环评批复。
土地规划审批: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确保危废库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需提交用地申请、项目批准文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等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持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环评批复等相关材料,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会对危废库的选址、布局、建筑设计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需完成工程设计、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若危废库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还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相关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证明、运输工具及相关证明、包装工具清单及说明、贮存和处置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等申请材料
验收标准
环保设施验收
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排放是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是否完善,废水是否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按规定进行处置;噪声防治措施是否有效,厂界噪声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防渗措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检查危废库地面、裙角、围堰等是否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渗层渗透系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泄漏检测装置和泄漏应急处理设施23.
泄漏液体收集和气体净化装置:查看是否按要求设置了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等,确保泄漏的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对于存放具有挥发性气体危险废物的仓库,检查是否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且运行是否正常2.
安全设施验收
消防设施: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且符合消防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防雷、防静电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是否覆盖危废库的出入口、贮存区域等关键部位,是否能够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存储,监控数据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标识与警示验收
库外标识:检查库外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要求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标志内容是否完整、清晰。
库内标识:库内不同贮存区域和贮存容器上是否标明了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入库日期等信息,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管理制度和档案验收
管理制度:查看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入库登记、贮存管理、出库转移、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上墙公示,相关人员是否熟悉制度内容并严格执行。
档案记录: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移联单等档案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规定保存相应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