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以下简称 “危废”)的存储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以下是基于最新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相关法规的核心要求:
根据危废特性和设施结构,将贮存设施分为四类:
- 贮存库:仓库式封闭设施,适用于各类危废。需分区隔离,设置液体泄漏堵截、气体收集净化等措施。
- 贮存场:开放式防雨设施,用于堆存不易挥发的大宗危废。需强化防雨、地面径流控制和废水导流收集。
- 贮存池:池体构筑物,仅限贮存单一类别的液态或半固态危废。需确保池体整体防渗(如≥2mm HDPE 膜),防止雨水混入。
- 贮存罐区:用于液态危废,需设置围堰(容积≥最大罐体容积)、防渗防腐层及泄漏应急收集系统。
此外,小微产废单位或临时中转场景可采用贮存点形式,简化管理但需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选址限制:
- 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 距离居民区、地表水、交通干线等的具体距离需符合地方标准(如济南要求参照 GB 18597-2023 及地方规范)。
- 建设标准:
- 防渗措施:地面基础防渗层需满足渗透系数≤10⁻¹⁰ cm/s(如双层 HDPE 膜 + 黏土衬层),贮存池、罐区需更高防渗标准。
- 防雨与排水:设施需全封闭或设防雨顶棚,地面坡度≥3%,配套废水收集系统并接入污水处理设施。
- 安全间距:不同类危废分区贮存,间距≥0.5 米,不相容危废需隔离(如防火堤、隔板)。
- 包装要求:
- 容器需耐腐蚀、无破损,液态危废需使用防泄漏容器并加装二次包装。
- 医疗废物、剧毒危废等特殊类别需使用专用包装物(如医疗废物专用袋、UN 标准钢桶)。
- 识别标志:
- 标签:每个容器需张贴危废标签,包含废物名称、代码、危险特性、产生日期、二维码等信息,标签尺寸根据容器大小调整(如 50L 以下容器标签≥100mm×100mm)。
- 分区标志:贮存库内设置平面分布图,标注分区信息及废物种类,定期更新。
- 设施标志:在贮存场所显著位置设置 “枯树和鱼” 警示图形标志(替代原 “骷髅” 标志),并注明设施类型、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分类贮存:
- 按危险特性(毒性、易燃性等)分区存放,不相容危废严禁混存。例如,酸性危废与碱性危废需隔离。
- 液态与固态危废需分区域贮存,防止渗漏污染。
- 台账与信息化管理:
- 建立电子台账,记录危废来源、种类、数量、出入库时间等信息,保存期限≥10 年。
- 重点监管单位需接入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电子标签、电子地磅等技术手段。
- 存储期限: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贮存期限不得超过 1 年,确需延期需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产废单位虽无明确法定期限,但济南等地要求 “及时清运”,超 1 年未处理将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 污染控制:
- 废水:冲洗废水、渗滤液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 废气:易挥发危废需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经净化后达标排放(如活性炭吸附、焚烧)。
- 固废:废弃包装物、防渗材料等按危废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应急预案:
-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配备应急物资(如吸油毡、中和剂、灭火器)。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环境监测:
- 定期对土壤、地下水、空气等进行监测,重点关注特征污染物(如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
- 济南市规定:
- 贮存场所需通过环评及 “三同时” 验收,地面硬化并设置围堰或围墙。
- 跨省转移危废需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获批后使用纸质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备案。
- 特殊危废:
- 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单独贮存,日产日清,暂存时间≤48 小时。
- 实验室危废: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设置独立贮存区并及时委托处置。
- 许可证要求: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单位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面临最高 100 万元罚款。
- 超标处罚:违反贮存标准(如防渗不达标、标识缺失)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 1 万 - 10 万元罚款;造成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惩戒:违规企业将被列入环保失信名单,限制信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 退役程序:
- 停止使用前需制定退役方案,清理残留危废并进行环境检测。
- 拆除的设备、防渗材料等按危废处理,场地需进行生态修复并验收。
- 责任追溯:设施关闭后,原单位仍需对环境影响负责,直至通过长期监测确认无风险。
- 定期培训:从业人员需接受危废管理法规、应急处置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及环境监测,确保合规性。
- 政策跟踪:关注生态环境部及地方最新政策(如 GB 18597-2023 配套细则),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总结:危废存储需严格遵循 “分类管理、防渗优先、全程监控、应急完备” 的原则,结合地方标准细化操作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最终实现环境风险可控。企业应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从源头分类到终端处置闭环管控,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与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