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存储方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规范危废暂存间内危化品的存储管理,防止危化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二)编制依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
- 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危化品和危废存储的法规、标准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危废暂存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 “危化品”)的接收、存储、养护及出库等环节的管理。
二、存储基本原则
(一)分类存储原则
- 按危化品的化学性质(如酸性、碱性、氧化性、还原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等)进行分类,不同类别危化品严禁混存。例如,酸性危化品(如硫酸、盐酸)与碱性危化品(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需分开存储,避免发生中和反应产生大量热量或有毒气体;易燃危化品(如乙醇、丙酮)与氧化性危化品(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需隔离存储,防止引发燃烧爆炸。
- 依据危废特性,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如含氰废物与酸性废物)分开存放,且存储区域设置明显隔离标识。
(二)限量存储原则
- 危废暂存间内危化品存储量需严格控制,单次最大存储量不得超过暂存间设计额定容量,且危化品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1 年(特殊情况需经环保部门批准延长)。
- 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程度及使用频次,合理确定每种危化品的存储量,常用危化品可适量存储,不常用或剧毒危化品尽量减少存储量。
(三)安全隔离原则
- 危化品存储区域与办公区、生活区、人员通道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如防火墙、隔离护栏)。
- 剧毒、易制爆危化品需单独存储在专用密闭存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与其他危化品的隔离距离不小于 5 米。
三、暂存间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要求
- 危废暂存间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如河流、湖泊、地下水井)、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场所,且避开低洼地带、强震区、雷击高发区及洪水淹没区。
- 暂存间周边应保留足够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空间,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应急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 1.2 米。
(二)布局设计
- 功能分区:暂存间内部划分为接收区、存储区、应急处理区及辅助区。
- 接收区:用于危化品入库前的检查、登记与临时堆放,面积不小于暂存间总面积的 10%,地面设置防滑、防渗垫层。
- 存储区:按危化品类别划分不同子区域(如易燃区、腐蚀区、剧毒区),各子区域之间设置不低于 1.2 米的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每个子区域张贴明确的危化品类别标识及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应急处理区:位于暂存间角落,配备泄漏处理工具(如吸附棉、中和剂、防爆收集桶)、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化服、护目镜、防毒面具)及应急照明设备,面积不小于 5㎡。
- 辅助区:包含值班室、台账存储柜及消防设施存放区,值班室与存储区之间设置观察窗,便于实时监控存储区情况。
- 地面:采用环氧树脂防渗地面,渗透系数≤10⁻⁷cm/s,存储区地面向地漏方向设置不小于 2‰的坡度,地漏连接专用防渗收集池(容积不小于 0.5m³),防止泄漏液体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墙面:存储区墙面采用耐腐瓷砖铺贴,高度不低于 2.5 米,其他区域墙面涂刷防火、耐腐涂料。
- 通风:易燃区、剧毒区配备防爆型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不小于每小时 6 次;腐蚀区配备防腐型通风系统,通风口设置防雨、防异物遮挡装置。
- 照明与电气:存储区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及开关,电气线路穿镀锌钢管保护,严禁设置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剧毒区额外安装视频监控及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测精度≤1ppm),报警信号联动通风系统及值班室声光报警器。
四、分类存储具体要求
(一)易燃危化品(如乙醇、汽油、丙酮)
- 存储容器:采用防爆型金属容器(如铁桶)或专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容器,容器密封性良好,不得使用塑料容器(易产生静电),容器容积不超过 50L,每个存储单元(如货架)堆放高度不超过 2 层,堆垛间距不小于 0.5 米。
- 环境控制:存储区温度控制在 - 5℃~30℃,严禁超过危化品闪点温度;严禁携带火种、吸烟及使用明火,周边 10 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特殊动火需办理一级动火许可证,且采取严格防火措施);存储区配备 4kg 干粉灭火器(每 50㎡不少于 2 具)、消防沙(储量不小于 0.2m³)及灭火毯(不少于 3 条)。
- 静电防护:存储容器、货架及通风管道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10Ω),操作人员入库前需触摸静电释放装置(释放时间不小于 3 秒),严禁穿着化纤衣物或带铁钉的鞋子进入存储区。
(二)腐蚀危化品(如硫酸、硝酸、氢氧化钠)
- 存储容器:酸性腐蚀品采用耐酸陶瓷罐或聚乙烯容器,碱性腐蚀品采用耐碱塑料罐或不锈钢容器,容器口采用螺纹密封(配耐腐密封圈),避免泄漏;存储时将容器放置在耐腐蚀托盘(如聚乙烯托盘)上,托盘承载能力不小于容器总重量的 1.2 倍,防止容器倾倒。
- 防护措施:存储区设置专用冲洗设施(如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出水压力≥0.2MPa,喷淋装置覆盖范围不小于 1.5 米,且距存储区最近距离不超过 10 米;操作人员接触腐蚀品时需佩戴耐腐手套(如丁腈手套)、防化服及护目镜,严禁徒手接触容器。
- 禁忌隔离:腐蚀危化品与易燃危化品、金属粉末(如锌粉、铁粉)的存储距离不小于 3 米,避免腐蚀品与金属反应产生氢气等易燃气体,或与易燃品接触引发燃烧。
(三)剧毒危化品(如氰化钾、砒霜)
- 存储容器:采用双层密闭容器(内层为玻璃容器,外层为防爆金属罐),容器标注剧毒标识及 “双人双锁” 管理标识,存储在专用防爆保险柜(壁厚不小于 6mm)中,保险柜固定在地面(采用膨胀螺栓连接),防止被盗或倾倒。
- 管理要求:实行 “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记账、双人运输” 的 “五双” 管理制度,每次存取需 2 名管理人员同时到场,核对危化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有效期,登记《剧毒危化品存取台账》(记录内容包括存取时间、数量、操作人员姓名及用途),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 5 年。
- 监控与检查:剧毒区视频监控需 24 小时不间断录制,录像保存时间不小于 30 天;每日检查保险柜密封性、锁具完好性及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运行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危化品数量盘点,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氧化性危化品(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 存储容器:采用棕色避光玻璃瓶或耐腐塑料容器(避免阳光直射导致分解),容器盖采用耐腐蚀材质,不得使用橡胶塞(易被氧化腐蚀);存储时避免与有机物(如纸张、棉布)接触,防止发生氧化反应引发燃烧。
- 环境控制:存储区温度控制在 10℃~25℃,相对湿度不超过 60%,严禁与酸性危化品混存(如高锰酸钾与盐酸接触会产生氯气);定期检查容器是否出现膨胀、泄漏,发现危化品变质(如过氧化氢出现浑浊、变色)立即隔离并联系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日常管理措施
(一)人员管理
- 操作人员需经专项培训(包括危化品特性、存储要求、应急处理流程),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小于 3 年;每年组织一次复训,复训内容包含最新法规标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暂存间,进入存储区的人员需登记《人员出入台账》(记录进入时间、人员姓名、事由及离开时间),且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静电服)。
(二)台账管理
- 建立《危化品存储台账》,详细记录危化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入库时间、有效期、存储位置及出库去向,台账实行电子化与纸质化双重存档,每月进行一次台账与实物的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 危化品出库时,需凭经审批的《危化品领用单》(注明领用用途、数量及领用单位),领用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存储管理人员核对出库信息,更新台账;危化品转移至外部单位时,需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转移过程合规可追溯。
(三)日常检查与维护
- 每日检查:检查存储区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系统、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容器有无泄漏、破损,消防设施及应急装备是否完好;发现泄漏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流程,用吸附棉吸收泄漏液体,中和剂中和后收集至专用防爆桶,严禁直接排放。
- 每周检查:对暂存间防渗地面、墙面、通风管道进行完整性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裂缝、腐蚀;对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沙、洗眼器)进行压力检测及功能测试,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 每月检查:对电气设备(如防爆灯具、开关、监控装置)进行绝缘检测,接地电阻测试;对危化品有效期进行排查,临近有效期(不足 3 个月)的危化品单独标识,优先安排使用或联系处置单位及时转移。
六、应急处理措施
(一)泄漏应急处理
- 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关闭存储区通风系统(防止泄漏气体扩散),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电器(如手机、对讲机);
- 操作人员佩戴防静电手套、防毒面具,使用防爆收集桶收集泄漏液体,撒铺消防沙覆盖残留液体,防止挥发;
- 泄漏量较大时,启动防爆通风系统(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同时拨打 119 报警,设置警戒区(半径不小于 20 米),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 操作人员穿戴防化服、耐腐手套及护目镜,酸性泄漏用小苏打粉末中和(中和比例 1:1),碱性泄漏用硼酸溶液中和(浓度 5%),中和过程中持续搅拌,防止局部过热;
- 中和后的液体收集至防渗收集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泄漏区域用清水冲洗(冲洗水排入收集池),检查地面、墙面是否存在腐蚀损坏,及时修复。
- 立即启动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疏散所有人员至上风向安全区域,关闭暂存间门窗;
- 专业应急人员穿戴全封闭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携带防爆泄漏处理工具进入存储区,用专用吸附材料(如活性炭)覆盖泄漏物,收集至密封防爆容器中,做好标识后移交专业处置单位;
- 泄漏区域用含氯消毒剂(浓度 1000mg/L)喷洒消毒,通风 24 小时后再次检测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火灾爆炸应急处理
- 立即拨打 119 报警,启动暂存间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组织人员沿应急疏散通道撤离至安全区域,严禁使用水扑救易燃液体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 若为初期小火,操作人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或灭火毯覆盖灭火,灭火时保持与火源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3 米);火势较大时,撤离后关闭暂存间防火门,阻断火势蔓延,等待消防救援。
-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收集燃烧残留物(作为危废委托处置),检查是否存在二次泄漏或复燃风险,评估暂存间设施损坏情况,修复后方可重新使用。
(三)中毒应急处理
- 发现人员中毒,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区域,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道通畅,严禁喂食水或食物;
- 若为皮肤接触中毒,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至少 15 分钟);若为吸入中毒,立即给予吸氧(如配备便携式氧气瓶),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 拨打 120 急救电话,携带中毒危化品的 MSDS,告知医护人员危化品名称及中毒情况,配合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对中毒区域进行隔离,排查中毒原因,防止二次中毒。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
- 编制《危废暂存间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及应急物资清单,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备案。
- 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涵盖泄漏、火灾、中毒等场景),演练前制定详细演练方案,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修订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保存期限不小于 3 年。
七、环保要求
- 暂存间产生的渗滤液(如地面冲洗水、泄漏收集液)需全部排入专用防渗收集池,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清运周期不超过 30 天),清运过程需填写《渗滤液处置台账》,保存处置合同及转移联单。
- 通风系统排出的废气需经过处理(如易燃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腐蚀区废气经中和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废气排放检测(每年至少 1 次),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 危化品包装容器(如铁桶、玻璃瓶)需分类收集,属于危废的包装容器(如沾染剧毒、腐蚀品的容器)需与危化品一同移交处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包装容器需经清洗、消毒(如用中和剂处理腐蚀品残留)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八、监督与改进
- 内部监督:企业成立危化品存储监督小组,每月对暂存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台账完整性、设施完好性、人员操作规范性),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处罚,检查记录纳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 外部对接:定期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提供台账、检测报告等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报检查部门验收。
- 持续改进:每年度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法规标准更新、企业危化品存储种类变化及应急演练结果,修订方案内容;收集同行业危化品存储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优化存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暂存间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