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物危废贮存库(以下简称 “贮存库”)是专门用于临时存放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化学类危险废物(如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药剂等)的场所,其建设、布局和管理需严格遵循危废污染控制与安全管理的核心规范,确保 “防渗漏、防扩散、防事故”。以下是关键要求与实操要点:
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范,确保合规性: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核心标准,明确贮存库的防渗、防腐、分类等要求);
-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规定贮存期限、管理责任等);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涉及防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细化贮存操作要求);
-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专项规定(如部分地区对剧毒化学废物的特殊贮存要求)。
- 禁止选址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
- 与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需满足 GB 18597 的 “防护距离” 要求(通常≥500 米,具体按废物毒性等级确定);
- 地势高于周边,避免低洼积水(防雨水倒灌导致渗漏),场地需做排水坡度(≥2%),并配套雨水收集与导流系统(防止雨水混入危废)。
化学废物多为液态或含液体成分,防渗是核心中的核心,需形成 “多层防护” 体系:
基础与地面:
- 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防止地下水渗透进入库内);
- 地面需做防渗层:
- 普通化学废物(如弱腐蚀性):可采用 “2mm 厚 HDPE 膜 + 50mm 厚防渗混凝土 + 环氧树脂涂层(厚度≥0.5mm)”;
- 强腐蚀性废物(如废硫酸、废硝酸):需升级为 “3mm 厚 HDPE 膜(双面光滑)+ 玻璃钢衬里(厚度≥3mm)”,接缝处热熔焊接并做气密性检测;
- 地面需向集液池倾斜(坡度≥1%),确保泄漏液体能自流进入集液池(集液池容积≥贮存库最大单桶 / 容器容量的 1.5 倍,且需单独做防渗防腐)。
墙体与屋顶:
- 墙体:采用砖混结构(240mm 厚砖墙)或钢结构 + 防腐面板,内侧需做防腐处理(如涂覆耐酸碱环氧树脂,厚度≥1mm;强腐蚀环境用 PP 板或玻璃钢内衬);
- 屋顶:防雨、防渗(如彩钢板 + 防水卷材),若为封闭式,需预留通风口(避免气体积聚);开放式屋顶需加防雨棚(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废物)。
裙脚与围堰:
- 贮存库周边需设混凝土裙脚(高度≥200mm,厚度≥100mm),与地面防渗层一体浇筑,防止液体外溢;
- 液态化学废物存放区需单独设围堰(高度≥300mm,材质为 PP 或玻璃钢),容积≥该区域所有容器总容量的 1/5(应对多容器泄漏)。
需根据化学废物的腐蚀性类型(酸性、碱性、有机溶剂型)选择防腐材料,避免结构被腐蚀破损:
- 酸性废物区(如废硫酸、废盐酸):墙体 / 地面用耐酸材料(如花岗岩、PVC 板、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 碱性废物区(如废氢氧化钠、废氨水):选用耐碱涂料(如氯磺化聚乙烯涂料)或不锈钢(316L 型号,耐碱性能优于 304);
- 有机溶剂区(如废乙醇、废丙酮):避免使用普通橡胶(易被溶解),优先用聚四氟乙烯(PTFE)或聚乙烯(PE)材质的密封件 / 衬里。
化学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差异大(如酸与碱混合会放热,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合会爆炸),必须严格分区存放,杜绝交叉污染和反应风险:
参考 GB 18597 及《危险废物名录》,将贮存库划分为以下独立子区(用实体隔断分隔,隔断高度≥1.8 米,材质与对应区域防腐要求一致):
- 酸性废物区:存放废酸、含酸废液等(如废硫酸、废硝酸);
- 碱性废物区:存放废碱、含碱废液等(如废氢氧化钠、废石灰水);
- 易燃有机废物区:存放废有机溶剂(如废甲醇、废油漆、废汽油),需远离火源,地面防静电(导电地坪 + 接地装置,接地电阻≤100Ω);
- 氧化剂 / 还原剂区:存放废氧化剂(如废高锰酸钾、废双氧水)和废还原剂(如废亚硫酸钠),两区需物理隔离≥3 米,且远离易燃区;
- 剧毒化学废物区:存放含氰化物、砷化物等剧毒废物(如废氰化钠溶液),需设全封闭防腐柜(双人双锁管理),与其他区域距离≥5 米,加装有毒气体报警器(如氰化氢检测仪)。
- 容器要求:化学废物必须装入防渗漏、防腐蚀的专用容器(如 HDPE 桶、不锈钢桶),容器需贴清晰标签(含废物名称、类别、产生日期、危害特性、数量),盖子密封(液态废物容器需留 5% 以上空间,防止热胀溢出);
- 堆放间距:容器与墙 / 柱间距≥0.5 米,与屋顶 / 灯具间距≥0.8 米,堆垛之间留≥1.0 米通道(便于搬运和应急);
- 高度限制:液态废物容器堆高≤1.2 米(防止倾倒),固态化学废物(如废药剂、废催化剂)堆高≤1.5 米,大型储罐(如≥1000L)需单独固定(防倾覆)。
需配备针对化学废物特性的安全设施,覆盖 “预防 - 监测 - 应急” 全流程:
- 强制通风:贮存库必须设机械通风系统(防爆风机,适用于易燃 / 有毒废物),换气次数≥每小时 12 次;进风口设在下部(距地面 30cm),出风口设在顶部(或根据气体密度:如硫化氢比空气重,出风口设在下部);
- 气体监测:易燃有机废物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浓度≤爆炸下限的 25%),剧毒区安装对应有毒气体检测仪(如氰化氢、氯气检测仪),超标自动报警并联动排风。
- 灭火装置:按 “每 50㎡1 组” 配置,易燃区配干粉灭火器(ABC 型)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强腐蚀区配惰性气体灭火器(避免用水或干粉污染);
- 泄漏应急:配备耐腐蚀泄漏处理工具(如 PP 材质吸附棉、防爆铲、泄漏收集桶),酸性区备弱碱中和剂(如小苏打),碱性区备弱酸中和剂(如柠檬酸);
- 急救设施:库外 30 米内设置洗眼器和紧急淋浴器(距剧毒 / 腐蚀区≤15 米),每周检查水流(确保 3 秒内出水),配备急救箱(含中和剂、防毒面具等)。
- 集液池:需做独立防渗(同地面标准),安装液位计(超标报警),池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定期清理(需按危废处理);
- 视频监控:库内及出入口安装高清摄像头(覆盖所有区域),存储时间≥30 天;
- 防盗窃:配备防爆门锁、红外报警装置,剧毒区需双人双锁 + 门禁记录。
- 一般化学危废贮存期限≤1 年(《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超期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 1 年);
- 剧毒化学废物建议 “随产随运”,最长贮存不超过 3 个月。
- 建立 **“一车一账、一物一码”** 台账,记录废物名称、类别、数量、产生单位、入库日期、出库日期、运输单位等信息;
- 每日记录库内温湿度、气体浓度(报警器数据)、容器完好情况,每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渗漏、腐蚀、标签脱落),记录存档≥5 年。
- 操作人员需经危废管理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所存废物的 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泄漏应急处理流程;
- 进入贮存库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PPE):如耐酸碱手套、防化服、护目镜、防毒面具(根据废物毒性选择过滤罐)。
- 液态与固态废物分离:液态化学废物(如废酸液)需单独存放在防渗漏托盘上,避免与固态废物(如废吸附剂)混放导致液体渗透;
- 废弃剧毒化学品:需参照《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单独贮存并报公安部门备案;
- 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泄漏、火灾应急演练,记录演练过程并优化预案;
- 退役管理:贮存库停用前,需清空所有废物,对场地进行防渗检测和土壤修复,经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役。
化学废物危废贮存库的核心是围绕 “防渗漏、防反应、防扩散” 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从选址和结构设计上筑牢物理屏障(防渗、防腐),从内部布局上实现风险隔离(分类存放),从设施和管理上确保应急可控(监测、消防、台账)。最终需通过 “硬件合规 + 管理规范”,实现化学危废在贮存环节的环境安全与人员安全。